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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有****药店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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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
| 序号 |
许可证编码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变更项目 |
许可事项变更或情况 |
|
| 原内容 |
变更后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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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鲁DA531h00172 |
****0125MA3D25JY8R |
**县健宁大药房 |
经营范围 |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
二类店: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生物制品(限微生态活菌制品)、中成药、化学药、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 |
| 质量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 |
许丽丽 |
潘福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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