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2024-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水务局2024-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事项一:将招标文件中“表三、评标信息-采购单位本项目的个性化需求”中评审标准更正为:“评审标准: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取得判决书、裁定书或复议决定文书的时间为准),投标****政府、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代理律师代理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胜诉的,每一份胜诉判决书或裁定书或复议维持决定书得0.2分。标书代写
在同一案件中:
一审胜诉二审败诉的,则一审胜诉,不得分;
一审胜诉、二审对方当事人撤诉的视为胜诉,得0.2分;
一审胜诉、且二审胜诉,得0.4分;
一审胜诉、二审审理中,得0.2分;
一审败诉,二审胜诉,得0.2分。
证明文件:
复议决定书、行政判决书或行政裁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未注明代理律师的,需提供委托合同和复议决定书共同作为证明文件。”
事项二:将招标文件中“表三、评标信息-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项目负责人或主办律师的律师执业经验的证明文件以律师执业证发证时间计算”更正为:“项目负责人或主办律师的律师执业经验年限以律师执业证发证时间计算、或能体现执业年限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律师管理系统查询截图、****行业协会盖章扫描件等)计算,未提供或无法判断执业年限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3.请各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以及招标文件制作递交投标文件,以免影响项目投标。否则一切不良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侨香三道弘****基地大楼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方式:0755-****160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福****社区凯丰路28号富国工业区厂房1栋5层502号
联系方式:0755-****3731 / 173****357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755-****3731
邮 箱:****@gdhhs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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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