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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9
根据《******保障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等级社会评价机构备案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250号)精神,****组织开展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机构备案续期检查工作,通过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备案时间即将到期的职业技能等级社会评价机构开展了续期评估工作,对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续期评审合格的机构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9日-7月2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红,联系电话:0832-****80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附件:社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申报续期备案合格机构名单及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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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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