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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
| **** | **市**区光华南三路88号1栋1622 | 563,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广告宣传服务 |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段)形象标识标牌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详见采购文件 |
胡欢(采购人代表)、曾庆伟、袁辉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费率:0-100万,收取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4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州**县壤柯镇罗吾塘中街
联系方式:0837-****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金科南路169号1栋10层1005号
联系方式:028-****43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中瑞信诺
电话:028-****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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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