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藏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项目-正常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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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天自然资告字(2024)第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政府批准,天******局决定挂牌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 地

编 号

地 块

位 置

出让面积

规划指标

要 求

土地

用途

出 让

年 限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

****园区****侧、金达**侧、创业路东侧

15692.95平方米(23.54亩)

容积率≥0.918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15%
建筑限高≤24米

工业

用地

20年

119

0.3

119

天土出让2024-35号

华藏寺镇岔口驿村

24000平方米

(36亩)

容积率≤1.7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建筑高度≤54米

住宅用地

70年

832

2.2

832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有欠缴土地出让金、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和有囤地、炒地等不良行为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出让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8月18日。

报名地点:****交易中心。

申请人可于报****公司****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竞买者须提交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单位竞买者须提交《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交易保证金的承诺函;

4、交易保证金票据(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6、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以竞买登记时间至挂牌截止时间内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申请竞买人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于2024年8月18日17时前审查并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20日15时

挂牌及摘牌会地点:****交易中心八楼多功能厅。

摘牌会时间: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15时。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缴纳方式:竞买人以网银、手机银行、电汇或支票转账等方式缴纳****交易中心开设账户。

缴款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和缴纳账号:以收到短信或电子服务****银行和账号为准。

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8月18日16时。标书代写

注意事项:

1、竞买人必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查找对应项目和标的进行竞买登记,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向竞买人以****银行和缴款子账号(也可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查询),竞买人根据账号信息缴纳保证金。

2、因同一项目不同标的缴款子账号不同,竞买人参与两个及两个以上标的时,应当按照每个标的对应的缴款子账号逐笔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信息泄露,请勿在备注栏内填写与项目相关的信息)

3、缴纳保证金时竞买人信息必须与在线注册时提交的信息一致。

中国银行业务咨询电话:0935-****537

**银行业务咨询电话:0935-****317

农业银行业务咨询电话:0935-****832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的****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须按照《天祝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标准等3个用地标准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80号)执行;能耗标准要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建设项目应符合《****政府关于**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武政函〔2023〕46号);环境标准应当按照《****环境局关于**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2022-2023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武环函〔2023〕31号)执行;周边环境的安全距离要符合《建筑涉及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涉及的税收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上“标准地”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需与天******局和****区管委会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天祝县关于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并严格按照上述约定使用土地。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3、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交易中心网进行查询,并在**日报上发布。

4、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保证金缴纳、竞买登记、签署《挂牌成交确认书》为同一法律主体。

5、本次挂牌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6、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及宗地面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7、天******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1、天******局(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0935-****032

2、****

联系人:王经理 182********9862

天******局

****

2024年7月1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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