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滨玉新村二期安置房配电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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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县滨玉新村二期安置房配电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县滨玉新村二期安置房配电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01

招标人

名称

****

地址

****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倪鹏程 138****069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市湾沚区世纪华庭

联系人及电话

殷继宇 186****055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193.30

项目负责人

孙春香

证书编号:皖234****31628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52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261.03

项目负责人

张董礼

证书编号:皖134********27398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52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省****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366.36

项目负责人

葛常见

证书编号:皖234****53961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52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公司: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2.****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3.******公司: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4.******公司: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5.**维****公司: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6.******公司: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7.******公司: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8.******公司: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9.******公司: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10.******公司: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11.******公司: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没有手写签名,也未附其本人知情承诺的,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12.******公司: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候选人公示.pdf

投标报价算分一览表.pdf

主要资格一览表.pdf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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