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镇中港西路2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碧水豪庭1号楼二楼 | |
| 项目名称 | **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片区乡村**(EOD)项目(飞鲤片区建设)EPC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成员:**县****公司、****公司) |
| 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520号、**省**市**县**镇郎涛路89号、**市**区安德门大街42号二至六层 |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73万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4.01% | |
| 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8.51分 | |
| 项目负责人:宣家仓(施工负责人)、孙宇(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皖 134********11260(施工)、CS****00276(设计)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潜****处理厂(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开发区****处理厂(二期)工程 企业奖项:/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集团****公司) |
| 地址:****开发区岠嶂新村、**市**区紫云大道9号 |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73万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4.00% | |
| 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7.94分 | |
| 项目负责人:王维君(施工负责人)、焦清卫(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给排水) 证书编号:皖 134********03284(施工)、冀职改办字【2017】131号(设计)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设计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PPP 项目、亚行贷款**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中期调整项目(**区片)设计标 企业奖项:/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地址:**市宁**路70号、**区绿意创意产业园5-801室 |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73万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4.19% | |
| 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4.96分 | |
| 项目负责人:郑震(施工负责人)、王金花(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给排水) 证书编号:皖 134********23317(施工)、(2018)****02745(设计)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设计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单位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3.1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2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臧先生,联系电话:0563-****36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80****501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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