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 01 |
招租人 |
**** |
| 02 |
广告位概况 |
广告牌位于**市**东路193****酒店主楼南侧和东侧,其中南侧广告位面积39.3米(长)×7.05米(高)=277平方米;东侧广告位面积39米(长)×6米(高)=234平方米,合计面积511平方米。(不可分租) |
| 03 |
广告发布 限制 |
承租人发布的广告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国广告法》,不得有品牌所有权、代理权、代言等相关争议,发布广告时需具备广告发布资质或由具有广告发布资质第三方发布,****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
| 04 |
租赁期限 |
3年 |
| 05 |
广告发布 变更 |
承租人如对广告发布的内容进行变更,须事先书面报招租人同意。 |
| 06 |
广告灯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夏季:每晚20:00时至23:30分 冬季:每晚19:30分至23:30分 |
| 07 |
招租形式 |
本次公开招租采取竞租人现场竞价的方式,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如报名只有一家,可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但不得低于起竞价(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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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人须知 |
一、竞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信誉要求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竞租人或其法定代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2)竞租人或其法定代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承租人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竞租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竞租人,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价谈判资格。 6.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负责)人报名时); 4.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5.自然人参与竞价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竞租人须完全认可出租标的基本情况,且完全接受出租年限、租金、及使用要求等有关规定。 四、报名时须交纳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的竞价保证金,若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竞价或中选后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参加现场竞价未中选,招租人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若参加现场竞价中选,招租人将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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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省**市**东路193****酒店****办公室,联系人:谢婷婷,联系电话:0878-****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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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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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意向承租人应事先对承租广告位的面积、结构等情况进行现场踏勘,并充分考虑使用途径和价格等问题,参加竞投后不得以对广告位实际情况不了解为由撤销竞价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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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 日期 |
2024年8月8日下午14:3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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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地点 |
**省**市**东路193****酒店办公区四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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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竞价(含税年租金) |
以招租人聘请****公司出具的估价为最低起竞价,如竞租人的报价低于起竞价,竞租人的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标书代写 起竞价:454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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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 |
1.招租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 2.若中选承租人逾期不办理签订合同和交纳保证金,将被取消承租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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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 方式 |
1.租金按年支付,自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次年租金在上年租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租金实行递增制,第一年租金标准为双方谈判含税成交价,次年租金在上一年原租金标准的基础上按照2%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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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人须知 |
1.本次竞价只包含广告位租金,除租金外,承租人还须承担广告制作、安装费,广告备案及审批的费用及广告灯电费等。 2.租期内广告位的日常维护由承租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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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1.严禁承租人在互联网上搭建与招租人相关的信息系统测试平台或演示平台,或搭建带有招租人企业名称、商标、标识等的信息系统;严禁将与**项目相关的数据放置互联网。如因招租人要求需搭建测试平台的,响应人按照招租人网络安全要求搭建,并在完成竞价谈判后5个日历天内删除测试平台。违反以上约定的,**集团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2.承租人须对参与项目的谈判文件、现场踏勘内容以及招租人相关人员信息等进行保密,不得将参与项目获得的有关信息向任何人透露,不得擅自将参与项目的谈判文件中获取的数据用于商业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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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