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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81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农办发〔2024〕2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向社会公开遴选**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服务内容。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结合**区实际情况,奖补以粮油作物为主,兼顾蔬菜、水果、茶叶等重要产业的育苗、耕、种、防、收、烘等环节为60%以上小农户统一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
(二)奖补方式。通过遴选的服务主体完成托管服务任务后,向我局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奖补。服务小农户拟补助资金为服务费的40%,服务规模主体拟补助资金为服务费的30%;补助资金的50%补助服务主体,50%补助服务对象,完成验收后由我局分别进行奖补。
二、遴选服务主体数量
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我区选择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一家服务主体可开展多个环节的社会化服务,遴选的服务主体择优选择,直至满足工作任务。
三、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自愿接****管理部门监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社、家庭农场、****公司、供销**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行政审批局****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五)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六)对于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服务组织,以及区域****服务中心予以重点考虑,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或农业用北斗终端的的服务组织。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区农****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是**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登记申请表》,并经申请主体所在乡镇(街道)、****中心签字盖章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三)结果公示。经我局审核拟确定为我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局与承接主体签订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
五、申请日期
2024年7月19日-7月26日。
六、报名地点
****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
宋**,0851-****4135。
附:**市**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承担主体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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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
**市**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登记申请表(样表)
年 月 日
| 承 接 主 体 |
名 称 |
地址 |
乡(镇、街道)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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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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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座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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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人数(人) |
机械类型、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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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内容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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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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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审核意见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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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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