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船塘河(涧头镇段)治理工程

审批
广东-河源-东源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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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发改投审〔2024〕90号

****关于**县船塘河(涧头镇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东****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县船塘河(涧头镇段)治理工程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船塘河(涧头镇段)治理工程。
二、项目法人单位:东****服务中心
项目统一编码:****
三、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总治理长度8.32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护岸、改造堤顶路、设置亲水平台5座、信息化监控设备1套。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949.2万元内。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关于**县船塘河(涧头镇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审意见》(东水〔2024〕45号);《关于**县船塘河(涧头镇段)治理工程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4〕56号);《关于**县船塘河(涧头镇段)治理工程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4〕344号)。
八、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4〕344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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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