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9 18:05:5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南院区纯水系统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二、中标情况:
|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费率(%) | |
| 1 | ****南院区纯水系统维护、保养、清洁和更换配件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 | ****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A4栋4层401、402号 | 78.00 | |
| 名称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质量要求 | 质保期(供水系统存储装置) | |
| ****南院区纯水系统维保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采购人指点地点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 三年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雷军、褚亚辉、张富强。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金额:5000.00元
五、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最终得分:80.76 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市东大街56号
联 系 人:任老师
电 话:0371-****0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兴华北街18号盛世经纬B座4楼
联 系 人:王自建
电 话:0371-****3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自建
联系方式:0371-****3199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