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出口加工区香山坪路道路工程(K0+780-K1+747.54段)和**市金鑫路道路工程(珠江大道-****大学生创业园北面绿化改造景观一桥、景观二桥设计采购磋商邀请公告
**** 受 **** 的委托,对**市出口加工区香山坪路道路工程(K0+780-K1+747.54段)和**市金鑫路道路工程(珠江大道-****大学生创业园北面绿化改造景观一桥、景观二桥设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市出口加工区香山坪路道路工程(K0+780-K1+747.54段)和**市金鑫路道路工程(珠江大道-****大学生创业园北面绿化改造景观一桥、景观二桥设计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 8566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于签定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磋商保证金:10000元;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1.项目名称:**市出口加工区香山坪路道路工程(K0+780-K1+747.54段)和**市金鑫路道路工程(珠江大道-****大学生创业园北面绿化改造景观一桥、景观二桥设计采购
2.服务内容:完成自贸大厦办公楼室内装修项目(三层、七~九层)、****自用办公楼室内装修项目(七~十二层)、******示范区及基础配套设施(北地块方案)的所有设计内容及后续跟踪服务。
3.项目预算:¥856600.00元
4.最高限价:¥856600.00元
5.服务期限:于签定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
6.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https://credit.****.cn/)、****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和“信用**”网站(xycz.****.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7月20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资料要求: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获取时提供)原件获取;
3.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区****花园1号栋24楼2401房;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按公告指定地点现场获取。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湖区****花园1号栋24楼2401房。
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6日9时30分(**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区****花园1号栋24楼2401房。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1. 本磋商公告在(https://www./)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在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 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 本项目采购活动代理服务费依据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50%计算,最高限价计人民币 陆仟肆佰贰拾肆元整 (小写¥ 6424.00 元),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
1. 联系人姓名:李沅璐
2. 电话:134****0282
1. 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白露塘镇林邑大道与坪田路交汇处****服务中心
(3)联系人:李沅璐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34****028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湖区****花园1号栋24楼2401房
(3)联系人:邹毅
(4)邮 编:424200
(5)电 话:199****8021 0735-****639
(6)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