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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开发区2024-2027年年度热源及软化水采购 | ||
| 品目 | 服务/能源的生产和分配服务/热力生产和分配服务/其他热力生产和分配服务,货物/物资/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其他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1日 18:57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891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发区太乙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经理177****39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枣园湖畔灵白路4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蓉151****8915 | ||
| 附件: | |||
| 附件1 | 论证意见.pdf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开发区2024-2027年年度热源及软化水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热量采购单价:45元/吉焦;软化水单价:25元/立方米(本项为延续性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履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含三年);该项目按照单价招标,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开发区唯一提供集中热源的企业,且只有提供热源的企业具备注入软化水的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工会办公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
地址:****开发区太乙街
联系方式:马经理177****397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马红艳
联系地址:****财政局
联系电话:0953-****02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枣园湖畔灵白路45号
联系方式:徐蓉151****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