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鑫达特种设备有限公司排烟及线路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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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排烟及线路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地址:**市**区**街道百汇一期建材五金大世界5幢227号

中标金额:125800.00

四、发包范围:详见发包文件

五、评审人员名单:尹祥辉、肖亮、曹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计取代理费用2000元,评标评审费按实际发生1000元,合计3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广场2幢2024室,联系电话:152****929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包人:****

地 址:**市**区绕城路33号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136****9089

服务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2幢2024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2****9292

联系电话:152****9292

十、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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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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