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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017) 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年产生物质颗粒 10000 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生物质颗粒 10000 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湛****工业园新科食品西侧(207 ****中队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