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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自然资预〔2024〕21号 ****关于****丰利110****电站改造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规划局: 《关于****丰利110****电站改造工程建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能源项目,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对于满足地区发展供电需要,改善区域电网供电结构、缓解片区电网供电压力具有积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省南****花园桥村,已列入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生态管控区,不涉及大****段核心监控区,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 三、该项目拟申请用地0.353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0.3339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照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用地规模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编制可研报告时,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况作出专门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原国土**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丰利110****电站改造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 2024年7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