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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采函〔2024〕165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乐****公司
地 址:**市**区民族大道136-5****中心南写字楼1603号
法定代表人:牟武权
委托代理人:张永超
本中心于2024年7月11日收到《质疑函》,****学院北苑7栋、8栋学****学院实验室空调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1项:质疑人根据其投标文件、获知的评审总得分及排名情况,自行计算其投标得分,认为其设备安装方案分、安全质量保证方案分、售后服务方案分三项合计才19分,得分与其提出的应标方案完全不符。并通过推算中标供应商上述三**案得分约为36分左右,质疑人认为评委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的不合理或不正当倾向性。质疑人要求公示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设备安装方案、安全质量保证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的内容;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重新评审。标书代写
本中心认为:各投标人的设备安装方案、安全质量保证方案、售后服务方****委员会综合评定。****委员会评审,**海****公司得分最高,排名第一。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财政厅投诉。****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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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2日
抄送:****政府****管理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