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高中学校部分建筑仿瓷翻新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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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招标人拟以公开比选方式 对****学校建筑天花板仿瓷项目工程进 行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县清溪高中部分建筑天花板仿瓷翻新工程项目。

二、采购内容

具体采购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三、项目控制总价

4.55 万元(含材料费、人工费、税费、工费等所有费用)。

四、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件;

2.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政府采购活动前,****法院、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 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

七、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3.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带身份证备 查);

4.参加此项竞争性谈判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 记录的申明书;

5.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保证书;

6.报价单( ***万元,高于 4.55 万元的为无效报价;此报价 单须和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单位鲜章,按序装订成册,密封于档案袋 内,袋面注明单位名称。( 注:若所提供的文件未盖单位鲜章, 则视为不符合资格)

八、竞争性谈判办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教育局派 监督代表对招标谈判过程全程监督。

九、开标时间及参谈企业参与谈判时需提交的材料标书代写

2024 年 7 月 26 日 10:00(**时间)开标,参谈商家请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 9:50(**时间)前将材料提交到**省** ****中学紫云楼 118 号,过时拒收。标书代写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清溪高中

联系人:余老师 180****7026

潘老师 139****5895

附件:****学校部分建筑仿瓷翻新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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