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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中心小学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审批河****中心小学校园规划(调整一)方案。经审查,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一)方案各项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 项目地址
**市**区石别镇石别街。
二、 公示内容
河****中心小学校园规划(调整一)方案。
三、 规划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在《不动产权证书》宗地范围内规划布局;
(二)在实测的基础上对校内原规划布局进行局部调整,新增学生食堂、搭建舞台钢棚等;
(三)对校内原规划的绿化布局进行微调;
(四)重新计算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四、公示时间
2024年6月27日至7月5日。
五、公示地点
(一****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二)河****中心小学项目所在地。
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反映至****(地址:**市**区庆远镇龙隐路6******局六楼,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220)。如有听证诉求,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河****中心小学校园规划(调整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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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