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场****公司生产所需采购煤,拟采取比选竞拍的****公司单位进行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报名比选竞拍。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材料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冷库;
2.委托单位:****;
3.采购单位地点:****农场;
4.采购材料及价格:免渡河混煤,煤发热量高于4000大卡以上,大约用量在200吨左右,****煤矿质量报告,煤价(含增值税普通发票)及运费总额(上限单价650元/吨。其中:煤款540元/吨、煤税费40元/吨、运输费70元/吨)。
5.运输方式:由供货单位发送物流并承担其物流费用,****冷库指定地点。
6.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其采购材料由供货单位****冷库检斤确认接收质量查验无误后,****公司提供财务收据及发票,****公司依****公司实际出入库单据支付货款。
一、公司各单位供热锅炉燃煤及运输费用事宜,免渡河混煤,煤发热量高于4000大卡以上,大约用量在200吨左右,****煤矿质量报告,煤价(含增值税普通发票)及运费总额(上限单价650元/吨。其中:煤款540元/吨、煤税费40元/吨、运输费70元/吨)按招标当日比选结果为准,价低者中标。中标人负责运费和税费,并提供完税发票。
二、资质要求:
1、比选人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2、本次比选不接受比选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有意参加比选的投标人,请认真阅读《****生产用煤比选公告》,于2024年7月22日 9时至2024年7月24日17时期间,到****工商贸易部报名。
联系人:张广庆
电话: 166****7007
三、支付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汇入账户为:
账户名:****
账号:051********000099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比选人应交人民币贰万元保证金,不缴纳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比选。比选不中者在比选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比选保证金(不计息)。
四、合同签订:中标人确定中标后,双方当日签订采购运输合同,并明确相关事宜。
五、招标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7月25日15时
2.比选地点:****机关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对本公告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涉及本公告内容、招标规则等进行补正、完善、解释、临时安排等,凡报名者应遵从相关安排,不得提出异议。
2.****工商贸易部有权对报名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