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民发(2023)46****民政厅、总工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内民政发(2024)23号)精神,****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试点承接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试点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民发〔2023〕46号)精神,进一步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强化信息共享,推进融合发展,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协调配合、**统筹、优势互补、融合高效的新格局,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试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试点地区民政部门要与慈善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健全公益慈善力量与救助需求对接机制,聚焦“老小困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建立完善需求、**和项目等清单制度。
(二)强化救助帮扶信息互用共享。要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救助通”等平台,强化民政部门与慈善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进一步畅通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渠道,为精准高效帮扶困难群众提供有力支撑。
(三)拓展帮扶渠道和服务内容。要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通过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公益创投和设立慈善救助专项基金等多种途径,广泛争取慈善**,精准设立慈善帮扶项目,****政府****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慈善帮扶。
(四)加强典型培树。组织开展慈善项目和优秀案例推广活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重要成就和最新成果,打造一批具有创新性、可复制性、可推广的、具有**特色的“大爱北疆 向善而行”慈善品牌项目,培树一批群众认可、影响力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典型。
三、需求、**和项目清单
(一)需求清单:根据摸底调研需帮扶的人数,分困难类型,列出资金需求、物质需求和服务需求。
(二)**清单:包括慈善组织、爱心企业以及其他公益组织。
(三)项目清单:针对困难群众实际需求,拟设立或开展的救助帮扶类慈善项目。
四、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额度10万元。
五、实施步骤
试点时间至2024年年底。请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试点期间的工作进度安排或实施步骤。
五、保障措施
为完成试点工作所采取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资金支持、监督管理、宣传表彰等。
六、采购程序
有意向承接东乌旗2024年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试点项目的社会组织可提交申报材料报名,包括机构相关资历材料和项目实施方案等。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入选东乌旗2024年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试点项目承接机构,并予以公布。
七、申请时间、地点
申请单位请将申报材料在2024年7月26日下午5时前送至我局社会组织党建办。地址:****民政局8005室,联系人:乌云娜布其,联系电话:****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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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