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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库室项目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19:5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806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老师、022-****517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与沙坪道**万科**会30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老师、189****806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库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质保期限
原文件中:
质保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出资或负责保修。专项工程参照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承诺不兑现的情况,将视情况扣除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更正为:
本项目质保期限按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出资或负责保修。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承诺不兑现的情况,将视情况扣除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2、本项目对招标文件评分表进行更正,请各报名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为准。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不变。标书代写
其余无更正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
联系方式:赵老师、022-****5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与沙坪道**万科**会302
联系方式:张老师、189****8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189****8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