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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573913公顷 | 宗地坐落: | 西地镇西地村 |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三类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440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地块名称:**市**区喀喇河屯周边地段J03-01号地块。该地块建筑系数不低于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涉及、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涉及规范要求。以下条款作为拍卖前置条件:1、该地块项目准入产业类别为有色金属合金加工制造项目。2、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年。3、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由政府收回,重新出让。4、土地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得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否则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6、办公楼、综合楼需按照绿色建筑设计不低于基本级标准规划设计。7、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期按现状交付土地。8、能耗标准需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冀政办字[2017]3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9、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需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现行文件要求,且须满足《****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 | ||||||
二、公示期: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规划局
单位地址:**市东环**环大**侧
邮政编码:067000
联 系 人:李**
联系电话:0314-****203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