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地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1、#2配电工程)已由****开发区****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3〕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科学城****公司,代理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巴福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由110KV****电站****基地项目路径沿线的电力排管约1500米,电缆沟约140米,电力电缆约4000米。包括土石方工程、路面拆除及恢复、工作井及设备基础、电缆沟工程、排管工程、电缆敷设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1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路面拆除及恢复、工作井及设备基础、电缆沟工程、排管工程、电缆敷设等所有工作内容。含设备和材料的供货、敷设、安装、调试和办理该工程通电的一切手续直至通电, 按照主管供电部门的要求,协助招标人完成该整个配电安装工程的整体移交工作,并****公司供电验收标准, 必须保证通电并正常使用。具体详见发布的图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1配电工程50日历天完成)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的以下①和②项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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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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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许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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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9314 | 联系电话: | 177****6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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