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规范我市水产种苗繁育管理,推广良种良法,强化本区域内主导(要)品种主推(要)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通过自主申报、属地推荐、专家遴选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0个农业(水****基地,并以“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2024****门市农业(水****基地建设补助,进一步****基地的种苗繁育、设施条件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更好发挥****基地引领带动作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1、江****种苗场(企业)、水产养殖场(企业)。
2、申报单位符**产绿色健康发展、在当地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影响力、能发挥水产科技示范展示辐射带动作用等条件要求。****门市水产****种苗场(企业)。
3、近3年内无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或安全生产事故,****环境局、市场监督局、自然**局等部门处罚过。
4、具备土地使用证(权属证明)或者土地租赁合同。
二、****基地建设内容
1、****基地大水面养殖面积3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600平方米以上,种苗场生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有较好的生产规划、条件和生产设施设备,配有较好技术力量,能发挥水产科技示范展示辐射带动作用。
2、申****基地开展省、市主导(要)水产养殖品种和主推(要)技术试验示范。制定试验示范实施方案(技术路线),建立完善技术示范档案记录。
3、****基地符**产绿色健康发展要求,建设配套有水产养殖尾水净化处理设施设备。
4、申报单位能发挥水产科技示范展示作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技术服务,有开展培训推广,辐射带动养殖户增产增收。
5、申报单位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对项目资金转账核算、设立专项资金的收支明细账。能提供专项资金使用的发票、采购合同、验收使用等佐证材料。
6、遴选确定的2024****门市农业(水****基地,按照要求统一树立“2024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基地”标识牌。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建设内容要求,填报《**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水****基地申报书》(附件1),并附上试验示范实施方案(技术路线)、档案记录、示范培训、资金使用、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养殖证等相关材料,于8月底前向属地渔业主管部门申报。
(二)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组织申报材料,按照《**市农业(水****基地考评表》(附件2)进行初评。对初评合格的,于8月31日前向****推荐。
四、遴选、培育及验收
****组织有关专****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查验,按照《**市农业(水****基地考评表》(附件2)进行评分。****基地推荐为2024****门市农业(水****基地培育建设对象。
****会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对培育建设对象加强创建指导,并于2024年11月组织验收。通过专家验收考评合格后,确定为2024****门市农业(水****基地。
五、政策支持
(一)建设费用: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2024****门市农业(水****基地建设补助,建设费用5万元/个。
(二)资金用途:建设****基地开展主导(要)品种主推(要)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亲本、饲料、渔药、设施装备、信息化管理等生产投入,以及组织展示示范、培训宣传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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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 0750-****027
****农业农村局渔业**保护与发展科
徐湛宁 0750-****909
附件:1.**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水****基地申报书
2.**市农业(水****基地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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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