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广州市荔湾区南漖现代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广东-广州-荔湾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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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对**市**区南漖现代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市**区南漖现代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23日至 2024年07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八路石路基59号,邮编:510145

联系电话:020-****762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市**区南漖现代产业园

建设地点

******区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市**区南漖现代产业园建设项目”位于**市**区东沙街道环城高速以南、东新高速以西AF060508、AF060509地块,总用地面积22377m2,总建筑面积84545.88m2(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70570.95m2,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3974.93m2),建设内容为AF060509地块为西侧和南侧**涌区域,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2),沿规划河涌布设防护绿地;AF060508地块为中部以**域,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地块从南往北依次建设2栋工业厂房,包括1栋地上13层、面积36346.62m2的厂房(自编1#),1栋地上13层、面积38069.92m2的厂房(自编2#),地下1层、面积10129.34m2(自编3#地下室)的车库(拟设置机动车位189个)及设备用房,于地下室发电机房设置1台功率60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地块东南****停车场,用地面积2380m2,拟设置机动车位68个。项目内不设置餐饮、住宅、行政办公服务。项目建成后拟引入中药材深加工企业、医药产品检测机构、高新科技企业、仓储物流等类型企业。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切实做好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按《**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下车库冲洗废水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喷淋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应急使用,燃烧尾气经水喷淋处理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其中烟色黑度须低于林格曼黑度1级标准)后,引至楼顶80m高排气筒排放。
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尾气经抽排风系统引至地面排放,排放口的数量、高度及朝向应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四)做好噪声防治,对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项目边界噪声值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
(五)废机油、废机油空桶和废柴油空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隔油沉砂池污泥和浮油浮渣等危险废物须暂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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