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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三界镇梅郢村精品示范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更正为: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保函有效期须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2、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4.2.3中需评审材料数量更正为:需评审的主要材料消耗量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材料数量的5%以上,且低于本项目通过资信、技术评审且商务标初步评审合格有效投标报价相应材料消耗量平均值的3%以上。施工机具使用费更正为:施工机具使用费低于本项目通过资信、技术评审且商务标初步评审合格有效投标报价施工机具使用费平均值的10%以上。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8履约担保形式更正为:支持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三界镇
联系人:许超
联系方式:182****070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马****广场4栋1706、1707、1708
联系人:薛晨
联系方式:136****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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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