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征收办水、电、气及通讯工程监理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征收办水、电、气及通讯工程监理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山街道**月色4号综合楼302室
成交费率:2.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4-2025****征收办水、电、气及通讯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征收办内零星工程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服务时间: 一年(或合同金额累计达到29.8万元时,合同解除) 服务标准:满足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以及采购需求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路、胡玉晴、韩向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3、投标人业绩:2023年**区保障性**工程-广福路8号院(杨家门家属院)老旧小区改造周边配套项目(监理);光华星城安置小区周边公共设施安全维修工程(监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510室,联系电话:189****1814 。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
联系方式: 0553-****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510室
联系方式:189****1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189****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