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
专业领域:先进材料与制造,其他
近期,我公司将采取择优比选方式引进18.4产品检测及装配线单机连线工艺研究项目承研单位。现将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1、报价人资格及证明文件的要求
1.1合格的报价人:凡在中国人民**国境内2023年12月前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1.2本项目资格审查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2.1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人事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1.2.3按本报价比选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保密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1.2.4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1.2.5提供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CREDITCHINA.****.CN下载)(加盖公章)。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否则直接取消比选资格。如因单位性质(军内单位、事业单位等)无法查询的,应出具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及单位性质相关证明材料。
1.3报价人如为企业法人的,还须提供方以下证明文件。其中,报价人只要出现实缴注册资本为零、社保缴纳人数为零和无生产经营场所情形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3.1 2023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报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相关记录)。
1.3.2实缴注册资本证明资料:提供验资报****银行缴款回单或在报价截止时间30天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有实缴资本或其他有关证明资料等。标书代写
1.3.3员工社保缴纳凭证: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如2024年7月报价截止,则2024年4月、2024年5月和2024年4月的参保资料)的在职员工单位社保参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1.3.4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文件资料:提供报价人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人为报价人的房产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的有效资料。
1.4原理样机主机为同一品牌的经销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均不纳入比选范畴。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报名获取项目择优比选报价邀请函方式
2.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7:30标书代写
2.2联系人:白先生、余先生
2.3联系电话(传真):023-****3456
3、具体事宜详见项目择优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