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水务局关于临夏综合物流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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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综合物流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23

****商贸****公司:

《关于申请批准**综合物流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告》(临凯和项发〔2024〕14号)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县黄泥湾镇,****收费站周边,310国道以东与大**支流与牛津河之间的规划区域内,分为三个独立地块,包括**综合物流园项目一区、**综合物流园项目二区、**综合物流园项目三区,均为**建设类项目。1****交易中心,用地面积28.67hm2;2****中心,用地面积9.14hm2 ;3****中心,用地面积21.69hm2。本项目总占地59.50hm2,其中永久占地56.05hm2。土石方挖填总量82.51 万m3,挖方43.72万m3,填方38.79万m3,余方4.93万m3。项目总投资25.4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6.3605亿元。本项目已于2023年3月开工,预计2026年12月完工。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 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9.50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 15.5%。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766.10万元(主体已列1511.0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22.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3.30万元。

三、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特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工作。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特方案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水土保持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配备具有水土保持监理资格的工程师,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项目调配利用的土石方要做好转运防护措施,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六)依法依规定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工程在投产使用前,要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

六、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水务(水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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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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