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第三批药品(第二批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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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第三批药品(第二批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23 18:05

****医保局,****医疗机构,****中心,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医保局牵头组织开展了第三批药品 (第二批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现将做好中选结果执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军队医院全部参加,****医疗机构、****药店自愿参加。

(二)药品范围。**市第三批药品(第二批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和采购周期

(一)执行时间。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二)采购周期。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采购周期1年。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各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不得以费用控制、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配送企业开户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进院。

(二)保障质量和供应。中选企业是保障中选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质量管理,保障药品供应。首年约定采购量已导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电子合同方式签订采购协议。****医疗机构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中选药品可由中选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

(三)加强监测监管。各级医保部门要主动对接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加强中选药品优先使用、药品质量的监测监管,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医疗机构沟通,及时掌握执行情况,辖区内出现中选药品质量和供应等重大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置,****医保局报告。

(四)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中选药品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按**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相关要求执行。鼓励非中选药品主动降价,与中选价格趋同。

联 系 人:李孝政

联系电话:0874—****861

附件:1:**市第三批药品(第二批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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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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