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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医院评审办法》,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委员会组织完成了对****等38家医院的评审工作。经2024年6月11****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此次38****医院和2021年度评审3****医院的综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集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二、****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三、****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四、拟****医院****医院。
五、****医院****医院。
六、****医院评审总分未达原等次标准,****医院绩效考核未达到相应标准,暂不确定评审结论,给予整改;****医院、****医院****医院绩效考核未达到相应标准,暂不确定评审结论,给予整改。上述医院整改期内按原等级管理。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30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卫生健康委医政处联系,联系电话:025-****0877,传真:025-****0812。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