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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728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产业提档升级,经新型经营主体申报、乡镇审核、农业农村局遴选,现将****基地实施主体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布,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举证举报。为了便于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将取消拟定项目资格。
举报电话:095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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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