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处理站扩建、**活水******中心**废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成交结果公示
| 项目名称 | ****及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处理站扩建、**活水******中心**废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 项目编号 | **** | |||
| 采购范围 | 生活污水处理、**废水处理设备、设备基础、工艺设施、配电设施等,污水处理站、**废水出水水质标准达到一级A(GB18918-2002****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扩建后总设计规模290m3/d(仅含污水,不含雨季雨水流量)。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类别 | 委托招标 | |||
| 截标时间 | 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 | 截标地点 | ****开标室 | |||
| 评审日期 | 2024年07月16日 | 评审地点 | ****评标室 | |||
| 公示日期 | 2024年07月23日 | |||||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 公示媒介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https://www.****.com)。 | |||||
| 成交信息 | 成交供应商 | **** | ||||
| 成交金额 | 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零壹佰壹拾元陆角陆分(¥1,740,110.66元) | |||||
| 质疑 |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将不再受理。 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 |||||
| 采购人 | 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市**区**大道10号商务街2号楼 | |||||
| 联系人 | 韩工 | 联系电话 | 0771-****989 | |||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座7层701 | |||||
| 联系人 | 周家振、李柯睿 | 联系电话 | 0771-****5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