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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中心6号楼A317室****服务局环境安全科)
联系电话:0917-****317(传真)
邮箱:****@163.com
邮 编:721004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 ** | **** | ******公司 | ****电站扩容增效改造项目位于**市**县长青镇灵化村北侧,此次拟对厂房内外墙进行粉刷、屋顶SBS防水处理、瓦片更换,对厂房内水轮发电机组与辅助设备及其自动化更新改造;并对电气设备部分的高低压开关柜、电缆,励磁系统、变压器及二次保护等设备更换。项目总投资590.74万元,环保投资69.08万元,占总投资的11.7%。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见附件) | 本项目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建设单位在委托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日内、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报批前三次采取了网络平台公示、登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张贴公告的形式。 |
****服务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