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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口岸检****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口岸检****中心建设项目
地点:**自治区**地区**县**镇**路14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检****中心大楼一栋,大楼主体为地上四层、局部五层,总建筑高度19.5m,总建筑面积2908.03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691.60平方米。楼内各层****实验室、辅助实验用房、办公及会议室等,并配套建设完善的通讯、给排水、供电、污水处理站等辅助设施工程。化学检验50批次/年;动植物检验50批次/年;新冠病毒检测1000例/年。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平措
联系电话:136****5945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