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晋中-祁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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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7-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550****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071

通讯地址:**市**区**街市民之家**市政务大厅(030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改建自动化灌装生产线与地缸大曲车间项目

**省**贾令镇贾令村现有厂区

****

****公司

****改建自动化灌装生产线与地缸大曲车间项目位于**省**贾令镇贾令村现有厂区。主要建设内容现有一车间保持不变,增加生产班次及投料量。拆除现有二车间麸曲发酵窖池,改建为地缸大曲酿造车间,购置地缸2046个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余蒸粮、蒸馏酿造、丟糟工序等依托车间现有设施。改建现有三车间,建设38m3发酵池48个,10m3甑锅4台,同时增加生产班次及投料量。将现有库房等改建为四车间、五车间、六车间,均为大曲酿造车间,拆除现有办公区改建为大曲酿造七车间,**1台10t/h燃气蒸汽锅炉,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工程等。改建完成后新增生产麸曲原酒3000t/a,大曲原酒6000t/a。项目总投资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5万元。

(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环境管理水平等。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防止大风天气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甲醇)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

运营期办公区、灌装车间及生活区采暖及设施依托现有2台10t/h燃气蒸汽锅炉,制冷采用空调;生产车间不采暖及制冷。新增1台10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供生产用汽,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表3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原粮卸料、振动筛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粉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的要求,同时要满足≤10mg/m3的环境管控要求。污水处理站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等全封闭,废气收集后通过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NH3和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2mg/m3。

无组织管控:加强无组织管控,酿造车间增加通风换气;建设钢结构封闭酒糟库,酒糟日产日清,并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恶臭气体的产生。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减少道路扬尘。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人员生活****处理站处理。运营期酿酒车间发酵过程产生的黄浆水、蒸酒产生的锅底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等生产****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镇下水道许可证编号:****))。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格栅间+调节池+气浮池+IC厌氧反应器+AO/AO/AO+MBR膜+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经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执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间接排放。

同时设置的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和应急事故池。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定期维护设备、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弃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除尘器粉尘外售综合利用;酒糟日产日清,外售综合利用,禁止在酿造车间堆积;污水处理站污泥干化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树脂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过滤材料主要为石英砂及废活性炭,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矿物油、****实验室产生的废弃实验药品及装置均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289t/a、二氧化硫0.285t/a、氮氧化物2.18t/a、化学需氧量 2.625t/a、氨氮 0.130t/a。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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