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清投审〔2024〕17号
关于**省**市清溪镇长山头**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报来《**省**市清溪镇长山头**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有力推动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进程,加快清溪高质量发展建设步伐,结合国家对**村改造工作的部署,原则同意**省**市清溪镇长山头**村改造项目实施。
二、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清溪镇长山头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建筑面积6.72万平方米,改造修缮现状老旧建筑约9000平方米;建设**村基础配套设施,包括**或改造道路约4.51千米,排水管网1.2千米,新增停车位1175个,充电桩202个,以及改造垃圾收集、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项目估算为544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9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90万元,预备费259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镇财政拨款解决。
五、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见附件。
六、请按可研报告的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关于对意见的回复》(清自然资函〔2024〕252号)、《关于征求意见的复函》(清规函〔2024〕179号)、《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省**市清溪镇长山头**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同意**省**市清溪镇长山头**村改造项目立项的复函》(清办复〔2024〕138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报告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2024年7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分局、******局清溪分局、****中心、****服务中心、****建设局 、镇城****园区****指挥部。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招标投标信息。 2、项目不涉及重要材料等招标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