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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4年暴雨洪涝灾害水毁水利设施恢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龙****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2024年暴雨洪涝灾害水毁水利设施恢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水建管〔2024〕19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龙办会函〔2024〕94号)和《****水利局关于**县2024年暴雨洪涝灾害水毁水利设施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意见》(龙水〔2024〕107号),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县2024年暴雨洪涝灾害水毁水利设施恢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441324-04-01-861549)。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为暴雨洪涝灾害水毁水利设施恢复,涉及**县全县辖****水库、山塘。建设内容包括修复河道护岸35公里,修复水库附属设施30宗,修复灌溉渠道 30公里,修复灌溉水陂、水闸20座;**山塘监测设施110处,
升级水库监测设施47处,**河道监测设施30处。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8416.9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5867.55万元、设备费603.60万元,工程其他费1203.35万元、预备费742.4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含债券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请认真组织实施,按基建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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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欧阳惠鼎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监委、检察院、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审计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的有关规定,核准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设备全部招标,并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鉴于项目其他事项未达到招标标准,核准项目其他事项不采用招标方式。 2.请按照规定在国家和省指定媒介以及**省招标投标监管(www.****.cn)发布有关招标信息。我局将**县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招标投标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及时发布信息的单位和****发改委在监管网上予以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发布信息(登记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0752-****2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