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改投审〔2024〕105号
关于**市**区蚬岗镇蚬一村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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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蚬岗镇蚬一村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乡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我局同意实施**市**区蚬岗镇蚬一村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蚬岗镇蚬一村。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对蚬一村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包括栈道公园建设,安装60条DN150钢管桩,铺筑钢筋砼桥板约105平方米,回填土方约473立方米,铺种草皮约980平方米,种植时花680株;砌筑砖砌菜园围墙约380米;路旁绿化,砌筑花基约255米,回填种植土约122.4立方米,种植龙船花约2325株;自来水管改造约1085米;建设四小园,清理场地约760平方米,铺种草皮约620平方米,种植红花檵木265株,种植竹树250株;电线改造约4020米;房屋外立面改造,外墙腰线约2922米,外墙面翻新约11811.6平方米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190.91万元,其中:工程费182.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1万元、预备费1.8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驻镇帮扶资**排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和《关于印发**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021〕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三、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肇****改革局
2024年7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的规模和标准,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