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科工贸产业聚集区司马煤业棚户区改造项目(7#、8#、12#)电梯采购及安装答疑回复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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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工贸产业聚集区司马煤业棚户区改造项目(7#、8#、12#)电梯采购及安装答疑回复

递交时间:2024-07-24 09:2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10天
资金现金
8万元 人民币
444.72万元 人民币
综合评估法
**县科工贸产业聚集区司马煤业棚户区改造项目
(7#、8#、12#)电梯采购及安装
答疑回复
一、内容
问题: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1.11.1条中明确付款方式为实质
性条件,招标文件中无明确的付款方式,请明确付款方式
回复:
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货款 30%金额的财
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3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 30%作为
本合同定金款;
2、进度款:在合同标的设****公司厂检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合同总价 100%金额的设备款增值税发票及安
装工程价款发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0%进度款;
3、甲方在合同标的设备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
交付物业使用 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
4、质保金:为产品安装结束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起 12个月(最长不超过产品交货日起 18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经
甲方审核无误后 28日内支付乙方 5%的质保金。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建设局
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0355-****230
电子邮件:****@163.com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址:**市**区**路 28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5-****555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址:**市太行西街政务大厅 C座 402室
联 系 人:程女士
话:0355-****968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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