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国家级媒体信息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购买国家级媒体信息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环城南路668******B座9层 901号3.中标价:308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万零捌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购买国家级媒体信息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内容:(1)服务方派****法院网络新媒体宣传矩阵化、规范化提供支持保障,根据新媒体不同平台特性规划不同的传播内容,以新视角、新形式进行采编发布及栏目创作策划。(2)派驻人员需参与主题宣传策划、新闻信息采写、影像素材拍摄、视频短片剪辑制作、宣传作品制作、宣传平台运维等工作。(3)微信公众号运维。微信公众号平台日常图文精编、转载推送,每**少推送6天,每天推送不低于3条,每**少5条原创信息。(4)短视频平台运维。短视频策划制作,并在平台进行推送,每月原创短视频不少于3条。(5)官方微博运维。微博账号日常图文转载、精编推送,工作日每天不少于3条,节假日视情况推送。(6)门户网站运维。结合本院外宣内容,同步发布原创稿件及重要通知公告。(7)评论互动。对微博用户评论进行回复、维护,当天内容当天回复完毕。(8)主题策划。根据法院宣传报道需要,****办公室围绕重点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策划,全年不少于6次品牌创建主题策划内容,形成一系列专题全方位报道。(9)稿件采编。根据宣传需要,配合提供新闻采编,撰写重点主题稿件及评论。****法院及部门投稿进行审核、修改。(10)图片、视频拍摄。根据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重要庭审、会议、活动的摄影摄像,收集保存图片、视频素材用于宣传或留档。(11)新媒体宣传产品制作。根据需要对重点内容进行可视化图解制作,含封面图、海报、H5、微信长图、PPT动画等新媒体作品制作。(12)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3****法院网络宣传推广,在国家级媒体相关页面推广信息不少于20条,自采率不少于30%;对法院重要信息向其他中央级、省级、行业媒体(含新媒体平台)推荐1次,不少于3家平台刊发。(14)如遇舆情,以媒体身份站在公平、公正、客观的角度澄清事实。(15)至少每半年一次回访对接,协调解决**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定期做好统计、汇报工作,按协议约定完成核定工作任务。 服务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细节签订合同时约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海涛(组长)、阳晓燕、刘晓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云建招协〔2023〕51号文件的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允**街道宣慰大道与**路交汇处日月康**南角
联系方式:冯先生136****7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路西双十二城国际公馆1栋306室
联系方式:郑丽凯0691-****800、151****9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丽凯
电 话:0691-****800、151****9967
2024年07月24日
| 1 | 阳晓燕 |
| 2 | 刘晓娴 |
| 3 | 张海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