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度老旧小区(阳光水岸小区)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县**2024年度老旧小区(阳光水岸小区)改造工程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县**2024年度老旧小区(阳光水岸小区)改造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 | |||||
| 招标人 | ****、****建设局 | |||||
| 最高限价 | ****522.64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县**镇建**路 联系人:桑先生0564-****508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23日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连顺****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铜****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省****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市福****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城实****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省****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第3条人工费总额的评审规定,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商务标锁号与******公司相同,不符合招标文件35条第22款要求,予以废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商务标锁****集团有限公司相同,不符合招标文件35条第22款要求,予以废标。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 地 址 | **市**区**路万达银座C栋4303 | |||||
| 投标报价(元) | ****461.71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许大勇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134********01725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秦舒莹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年产 200 万平方纤维新型材料项目房建项目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龙鹏市政****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 地 址 | **市青年路75号 | |||||
| 投标报价(元) | ****487.86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芦丹丹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234****08515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孙海阔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市砖集镇东刘村 2023 ****园区项目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县柿树岗乡柿树村程大庄组041号 | |||||
| 投标报价(元) | ****808.37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李梦珠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234****19232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吴义琴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辉隆名郡二期附属工程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9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建设局 地址:**县**镇 联系人: 韩先生 联系电话:0564-****668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 **县**镇城投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 刘股长 联系电话: 0564-****08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办公室 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 。 地址: **县**镇城投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 刘股长 联系电话: 0564-****089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