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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财政厅******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市雨**大坡上建筑用砂岩矿矿业权出让收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将《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5)书面反馈到****矿产**和生态修复管理股。
****矿产**和生态修复管理股,联系电话:0835-282328;地址:**市雨**迎新街6号。
附件:1.项目评估结果公示表
2.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
3.采矿权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
4.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5.《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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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