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年度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项目(项目编号:****),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公司2024年度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公司****公司2024年度所有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包括江铃皮卡、宏运专项货车、本田、奔腾、五菱微型面包等各类共13辆生产车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2024年8月至2023年12月)。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折扣系数为100%(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项目采购人和比选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供应商主体为不具备****公司时,还应提供其具备****公司出****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函。
2.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参选人须具备交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机动车维修或以上资质或已取得交通主管部门的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备案。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前车辆维保的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合同金额累积总额达到 4 万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页面,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复印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或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相对应的发票,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代开专用发票复印件)。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项目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本项目要求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为保证服务的延续性,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服务配套要求。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4.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42.****.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共3天。
5.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公司****公司
地 址:**区人民南路16号
联 系 人:张群刚
电 话:153****7296
电子邮件:****@189.cn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