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娄底装配式建筑工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湖南-娄底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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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装配式建筑工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关于**装配式建筑工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13 16: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2月13日我局拟对《**装配式建筑工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186

通讯地址:****开发区产业环保局

邮 编:417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装配式建筑工业化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吉星路以东、冠槽街以南、南北路以西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23200****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吉星路以东、冠槽街以南、南北路以西计划新征地149.31亩,建设单位拟对**装配式建筑工业化建设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总占地149.3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3120.26平方米,包括PC构件生产车间26128.50平方米,配套厂房5524.70平方米,砂石场库4127.24平方米,搅拌主楼876.90平方米,办公楼2577.27平方米,职工宿舍(首层为食堂)3811.65平方米,门卫7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0万个PC预制构件、30万立方预拌混凝土、10万立方预拌砂浆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实施“雨污分流”。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处理厂,最终排入**;生产废水经五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锅炉离子交换废水和锅炉定期排水直接进入雨水管网系统。

2、项目筒库呼吸粉尘采用负压收尘+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通过15m高筒顶达标排放;天然气燃料燃烧废气采用引风机引入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堆场粉尘通过建设封闭式厂房并进行喷淋洒水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进料粉尘通过洒水降尘并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断料金属粉尘通过排风扇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通过设备自带的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筒库放空粉尘通过加强输接料口的密封性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废气经抽油烟机引至楼顶排放。

3、夜间不作业,加强管理,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及绿化等进行降噪,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危险废物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等设计,不得存在漏雨及地面渗漏现象。项目建立固废管理台账,记录固废产生量、贮存、处理处置等情况。且危险废物的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本环评建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936t/a,NH3-N:0.1092t/a,粉尘:5.9874t/a、SO2:0.3462t/a、NOX:1.619t/a和VOCs:0.16t/a。需要取得该项目所需的COD、NH3-N、SO2、NOX排污权,并对粉尘和VOCs进行备案。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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