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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改革局递交了《****学校申请调整学费收费标准方案的函》电教函〔2024〕123号申请调整学费收费标准。根据****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管理局《关于关于印发**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通知》(粤发改规﹝2023﹞10号文精神),经我局成本监审及研究,****学校的办学****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拟定了调整方案,计划从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24年8月2日。联系电话:0668—****381;邮箱:****@163.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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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