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等12个乡镇南湖村等6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数字化农业产业运营平台建设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县永乐江镇等12个乡镇**村等6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数字化农业产业运营平台建设磋商邀请公告



**市**县永乐江镇等12个乡镇**村等6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数字化农业产业运营平台建设磋商邀请公告

****受****的委托,对**市**县永乐江镇等12个乡镇**村等6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数字化农业产业运营平台建设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 采购项目名称:**市**县永乐江镇等12个乡镇**村等6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数字化农业产业运营平台建设

2. 委托代理编号:****

4. 采购项目预算:****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 本项目对应的行业:/

6.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且投入使用。

9.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注:****财政局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从2024年6月1日起,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1

**市**县永乐江镇等12个乡镇**村等6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数字化农业产业运营平台建设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项

****000.00元

****000.00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基本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经法人授权具有参加本次选聘并独立订立合同权利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若为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即同一单位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若出现同一单位授权的两家及以上单位参与磋商,则该单位所属的全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均为无效磋商)。

(2)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时应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或盖章的财务报表,以及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页影印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信誉要求: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http://www.****.cn/index.html)”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5)供应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法律诉讼(或涉及正在诉****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书面声明。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网站(www.****.cn)和“信用**”网站(xycz.****.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上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自行查询核对。

6.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7月24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资料要求: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章第三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及附件1;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1份)。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市**区曹家坪路碧水源一单元27楼);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按公告指定地点现场获取。

五、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1.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8月5日下午4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市**区曹家坪路碧水源一单元27楼

3.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5日下午4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4.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市**区曹家坪路碧水源一单元27楼标书代写

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1. 本招标公告在****集团****公司官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在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磋商说明

1. 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 本项目采购活动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的计取。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联系人姓名:梁丽

2. 电话:180****8827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市**县永乐江镇****开发区)

(3)联系人:庾先生

(4)电 话:177****516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曹家坪路碧水源一单元27楼

(3)联系人:梁丽、谷伟彬

(4)电 话:0735-****175/180****8827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磋商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的磋商邀请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24
招标公告
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等12个乡镇南湖村等6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数字化农业产业运营平台建设磋商邀请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