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长江二桥)用地报批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论证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专题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巴****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长江二桥)用地报批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论证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专题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巴****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长江二桥)用地报批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论证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专题咨询服务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 ****
1.3采购内容及范围:巴****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长江二桥)用地报批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论证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专题咨询服务,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论证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专题,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等,代拟请示文件、方案及说明等相关文书,收集、审查、汇总、上报组卷资料,协调、跟踪相关部门工作进展,直****省政府有关意见函,满足用地预审、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及建设用地报批等的组卷需求,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采购预算:92.7万元;
1.5项目地点:**省**县信陵镇沿江大道47号;
1.6服务期:1个月,开始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7月 25日至2024年7 月 29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8 月 2 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地 址:**省**县信陵镇沿江大道47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718-****998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 系 人: 张女士、桂先生
联系方式:027-****8356
| 企业资质最低要求 |
| 同时具备: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具有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②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还应附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等变更记录的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 供应商近5年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线性工程用地咨询相关服务项目。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供应商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②“用地咨询”包括:“用地预审”或“用地报批”或“用地规划调整”;
③近5年:2019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最低要求 |
| 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土地管理或土地规划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注:①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②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自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企业信誉要求 |
|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