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 建设单位 | ****,****开发区****中心 | ||
| 工程名称 | ****小学、东校门、北校门 | ||
| 建设地址 | **市海滨大道中63号 | ||
| 建设规模 | 1、****小学:基底面积为3011.8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5312.8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6层,建筑高度23.9米(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 2、****小学东校门:基底面积为192.0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12.37 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 8.8米(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 3、****小学北校门:基底面积为76.7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76.77平 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7.5 米(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 | 合同价格 | 6833.6891万元 |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
| 勘察单位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设计单位 | ****公司 | ||
| 施工单位 | **** | ||
| 监理单位 | ******公司 |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陈云,陈云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 **欣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梁志标 |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陈永荣 | 总监理工程师 | 冼涛 |
| 合同工期 | 2023-07-01 ~ 2025-11-30 | ||
| 状态 | 正常 | ||
| 备注 | |||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